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评价或认定标准,以附件形式发布。
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到各地企业发展水平差异,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既确保企业水平总体上大致相当,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认定指标 | 新版 | 旧版 |
基本条件 | _ | 企业上年末总资产: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核心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
_ |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
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 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
_ |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 | 满足以下至少一类评价指标 |
专业化指标 |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 80%以上(5分); 70%-80%(3分); 60%-70%(1分); 60%以下(0分)。 也就是比重不低于60% |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5%以上 |
近 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 10%以上(10分); 8%-10%(8分);. 6%-8%(6分);. 4%-6%(4分); 0%-4%(2分); 0%以下(0分) 也就是增长率不低于0% |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正增长且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5%以上,利润总额为正数 |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 主导产品为大企业、大项目的关键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产品 |
- | 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上 |
精细化指标 | 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A.三级以上(5分)B.二级(3分)C.一级(0分) | - |
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拥有自主品牌;D.参与制修订标准。 |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未有标准除外;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测评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
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A.10%以上(10分)B.8%-10%(8分)C.6%-8%(6分)D.4%-6%(4分)E.2%-4%(2分)F.2%以下(0分) | - |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A.50%以下(5分)B.50%-60%(3分)C.60%-70%(1分)15D.70%以上(0分) | - |
特色化评价指标 | 地方特色指标。(每满足一项加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A.属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明确的战略性产业集群; B.掌握特色工艺、技术、配方或服务,并有相关专利技术或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C.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 D.纳入国家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园区除外); E.近三年进入“创客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100强企业组名单; F.近三年企业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决赛优秀奖及以上。 | 企业具有行业或区域的独特性。拥有地域特色的产品或服务,且能利用特有的资源进行研发生产;掌握独有、可持续的工艺、技术或配方;有效期内的“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
创新能力指标 |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E.无(0分) | 获得2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0项以上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或主持(参与)制(修)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
创新能力指标 | 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 企业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
创新能力指标 | 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A.20%以上(5分)B.10%-20%(3分)C.5%-10%(1分)D.5%以下(0分) | 或拥有行业领军人才、省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珠三角核心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40%以上,沿海经济带的东西两翼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的企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员工数占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上 |
创新能力指标 |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A.国家级(10分)B.省级(8分)C.市级(4分)D.市级以下(2分)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 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中心等 |
直通车条件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