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现代快报讯(记者 阿里亚)8月8日,科技部官网发布了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减负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将解决广大青年科研人员反映集中的紧迫诉求,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充分激发青年创新潜能与活力。
△科技部网站截图
2018年以来,科技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减负行动1.0)和(减负行动2.0),在减表、解决报销繁、检查瘦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广大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欢迎。减负行动1.0、减负行动2.0各项举措已经取得良好效果,并转为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
眼下,减负行动3.0正式开启。不过这一次减负的主体聚焦于青年科研人员。直面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减负行动3.0提出了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等5方面行动。
聚焦“挑大梁”,减负3.0行动明确了支持举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扩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规模。中科院战略性先导专项新立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在中科院新开工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工程指挥部中新设立副总师岗位,由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担任。
如何给青年科研人员更多机会?减负3.0行动提出,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推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设立职业早期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等。
聚焦“减考核”,减负3.0行动推动科研单位对青年科研人员减少考核频次,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此外,在科研相关绩效考核评价中,对青年科研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参与的科研工作、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成果转化成效等均作为贡献予以认可,避免仅以署名成果作为考核评价依据。
此外,减负3.0行动还强调,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4/5。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活动、列席接待性会议;定期组织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心理疏导,关心、解决广大青年科研人员心理焦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展开。2022年9月底前,广泛部署动员,摸排情况,找准卡点堵点;2022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完成各自层面的措施办法制修订工作;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开展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
(编辑 魏如飞)
关键词:
联合发文
(责任编辑:l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