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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2日电(记者邱海峰)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十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就。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效显著,城镇化空间布局持续优化,“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确立。到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5,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
“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期。《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实施方案》还提出,到2025年,“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上述负责人表示,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必须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突破口,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关键词:
实施方案
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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